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5/08/26 10:35:30,浏览:2265

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3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要求,决定今年9月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提质增效升级、推向质量时代”要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集中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和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提升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加快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三、主要活动

(一)质监部门要着力发挥好牵头作用,围绕质量宣传和质量提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一是举行“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9月1日,由浙江省质监局牵头,在杭州举行苏浙皖赣沪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联合启动仪式,进一步落实《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合作互认纲领》,介绍2015年四省一市“质量月”活动方案,拉开“质量月”活动序幕。二是筹备召开全省质量工作大会,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动员部署今后一段时期质量发展任务,树立标杆,表彰先进,确保质量强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在全省范围内排查并整改电梯隐患,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围绕名牌战略、标准引领、执法打假、检验检测支撑等主题,组织“质量宣传周”集中宣传;开展电梯安全周活动,组织电梯安全宣传;组织《计量法》立法30周年暨长江经济带及华东地区“2015计量科普达人挑战赛”宣传活动;开展“企业面对面、服务零距离”行政审批服务。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行政审批知识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同时编制发放《许可知识你问我答》手册,大力宣传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五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消费者关心的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进一步引导消费。六是组织公布一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件。七是组织开展检测实验室和标准馆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企业、媒体的代表观看实验室检测和馆藏标准,加深其对检测实验室的认识和理解,体验标准服务平台,形成人人关注检测和标准化工作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检验检疫部门要指导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促进我省出口企业不断提升国际质量竞争力。一是开展重点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选取出口食品、玩具、危化品等标杆企业,进行参观交流活动。通过树标对比,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二是深化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企业中全面实施便利化检验监管新措施,鼓励各示范区组建技术专家委员会,充分运用示范区信息服务平台,为区内进出口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研发检测等服务。三是开展原产地签证服务“一带一路”和装备“走出去”活动。为全省首批56家重点帮扶企业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对我国与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64个国家原产地规则开展重点研究,通过“东方国门V”微信公众号连续开展16期原产地政策系列宣传。四是开展市场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抽查活动。联合工商、食药监部门,对市场流通领域进口服装、玩具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严格查处非法进口、销售不合格进口商品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五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伪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六是联合海关开展旅邮检行政执法行动,加大对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携带种子、种苗进境行为,集中销毁一批截获物,严把“国门关”。七是加强检验检疫信用管理。以出台《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失信惩戒实施办法》为契机,通过集中宣贯、信用约谈等形式,增强广大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八是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质量提升服务、强制性产品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实验室开放等系列活动,促进全省进出口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三)经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召开江苏省质量信得过班组交流表彰会,进一步推动企业车间和班组质量建设,夯实质量基础。围绕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组织宣传发布江苏省2014年度“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普及推广品牌观念、提升全员品牌意识。开展江苏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以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为重点,调研我省产业集群建设情况,充分了解集群品牌建设的整体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快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的措施。组织江苏优秀代表参加全国第37届QC小组成果发布会,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质量改进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四)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指导基地面向中小学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选拔活动,选送我省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五)住建部门要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和工程质量万里行活动,通报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暨创精品工程现场观摩会;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专项巡查。

(六)农业部门要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提高农业效益。开展农产品质量“创牌立信”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安全、优质、诚信的农产品品牌,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同时开展江苏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实效。

(七)商务部门要积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组织协会发起行业诚信经营倡议,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广泛宣传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卫生部门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三级医疗评审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注重质量持续改进。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做好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社会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

(十)旅游部门要深入开展《旅游法》宣贯和旅游诚信宣传,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旅游从业企业和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净化旅游消费市场。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落实质量首负责任,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奶粉、知名品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互联网销售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贯力度,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以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集中宣传,扩大办案工作声势,增强执法维权快速反应能力。同时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及维权援助对接专利权人活动,指导专利权人运用便捷的行政途径快速维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

(十三)人民银行要根据职能,开展银行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业务检查,加大对现钞处理设备防伪模块质量、冠字号码查询管理的抽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围绕普及人民币防伪知识和反假货币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开展针对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反假货币宣传专项行动,以及青年志愿者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十四)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媒体作用,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集中报道我省“质量月”期间安排的重点和特色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动态消息,加大报道力度、增强报道深度,营造良好的“质量月”宣传氛围。

(十五)省总工会要广泛动员企业职工投身“质量月”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改进质量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创建创新工作室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举办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并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开展全省检验检疫岗位技能、全省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和全省十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十六)共青团组织要动员广大青年弘扬新时期“创业、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企”的理念,积极争创“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通过主题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青年质量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举办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促进各行各业广大青年职业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十七)工商联要推动全省各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在重点行业、会员企业中积极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八)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组织开展质量咨询、品牌服务、标准建设等专业技术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行业质量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质量月”期间各项宣传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建设质量强省”理念深入人心。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效果明显、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要在“质量月”活动中关注民生、汇聚民智,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和《201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冷莉,联系电话:025-85012082,电子邮箱:cool_707@126.com。

江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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