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大聚餐禁用卤菜凉拌菜
发布:2012/09/19 11:03:39,浏览:1370

凉拌菜、海蜇、海产贝类……这些大众餐桌上的凉菜,今后在重大活动中将被禁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细则将从105日起正式施行。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处副主任科员许飞介绍,《细则》中所说的重大活动是指,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比如软博会、青奥会等等。

许飞介绍,根据《细则》,105日起,重大活动中禁止使用的食品类别包括:直接入口的凉拌菜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此外,河豚、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野生蘑菇、杏仁、牲畜甲状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也列入禁止范围。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899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