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09/14 15:46:19,浏览:146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细化制定了14条具体任务,要求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快建立新型标准体系的主要行动。一是在强制性标准改革方面,要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计划。二是在推荐性标准改革方面,开展对现行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集中复审和修订。三是在推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改革试点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先试。
《行动计划》要求,要不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范围,逐步提高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比例,不断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研究制定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方案和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加大与主要贸易国标准互认力度,推动铁路、电力、钢铁、航天、核等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9月10日就《行动计划》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国家标准委正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铁路、电力、航天等领域,推动一批我国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