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标准委在京召开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行动总结会,发布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结果。在儿童用品等12个重点领域与770余项国际国外法规标准中3816项技术指标进行的对比结果显示,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国外相比总体水平不低,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同一梯队。
据介绍,首批对比行动按消费者接触紧密程度、社会舆情关注度、产品安全风险和行业发展规模,选择了儿童用品、服装纺织、家用电器、首饰、家具、烟花爆竹、插头插座、消费品基础通用标准等12个重点领域。仅家用电器领域就包括电熨斗、吸尘器、电热毯、按摩器具、储水式热水器、制冷器具、液体加热器、微波炉、室内加热器、洗衣机、洗碗机、离心式脱水机、吸油烟机、桑拿加热器、空调器、空气净化器、坐便器等19类产品。
在对比的3816项指标中,我国有2299项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728项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一致,529项宽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260项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存在差异。71%的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74%的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90%的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对比结果表明,我国消费品安全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标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高。其中,部分消费品安全标准指标严于国际国外,处于世界前列。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我国一些消费品标准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还根据安全需求制定了一些标准如涂料中苯系物、卤代烃、游离甲醛、滴滴涕(DDT)、邻苯二甲酸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测试方法标准;为严控涂料中VOC、苯系物、卤代烃、有害重金属元素、TDI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而制定了标准,而国外只对VOC或很少一些项目进行控制。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我国标准有些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如我国储水式电热水器标准考虑到国内外电环境的差异,增加了对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I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在生物安全要求方面,我国纸巾纸等产品标准中对产品卫生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且多为强制性规定,而国外标准相关要求较少。在烟花爆竹、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领域,我国标准的技术指标更是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
目前,各国家和地区间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和标准指标普遍存在差异,有些是基于自然环境、人种差异、行为习惯等背景的必然性差异,有些是基于本国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和贸易格局的技术性差异。我国作为消费品制造大国和出口大国,限于产业发展阶段和在世界产业分工格局中所处的位置,我国消费品标准在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参考国外先进标准的同时,出于产业技术能力和成本约束等因素,还有少部分技术指标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
据了解,此次对比行动是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行动的重要内容,历时一年。共有来自轻工业、纺织工业、电器工业、建筑材料、石油和化学工业等行业的46家单位200多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了对比工作。下一步,国家标准委将启动塑料制品、鞋类、五金、皮革、自行车、电动工具、胶粘剂、染料、激光指示器及家用激光显示器等10个领域对比工作,并滚动支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涂料等6个领域对比工作。两批对比行动前后衔接、滚动深入,力争实现主要消费品领域全覆盖,找准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国外的差异,不断提高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