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10/29 11:40:26,浏览:589
近日,徐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市区内某学校在用电梯实施监督检查。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该学校所有在用电梯进行隐患排查。经检查发现,该学校在用的6部电梯(4部直梯、2部扶梯)超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经进一步调查核实,6部电梯分别是2014年5月份经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的,现已超期“服役”5月有余。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单位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超期未检的6部电梯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