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11/04 16:15:30,浏览:12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单位会员及相关组织:
为深入了解全国质量奖组织获奖后的发展质量状况,促进组织获奖后继续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不断创新、持续改进,保持健康发展,为全国组织树立永续发展的典范,依据《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2012年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组织及推迟确认组织进行了获奖三年后的确认。
根据评审结果,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组织通过确认。这些企业获奖以来,正值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各类风险明显增多。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各获奖组织通过持续深入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从管理、技术、产品与服务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继续保持了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
现将通过确认的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名单(不分先后)公布如下: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希望通过确认的组织再接再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