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系列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定
发布:2016/01/11 16:22:46,浏览:442

近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农村(村庄)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通则》等十一项省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审定会在省质量和标准化院召开。江苏省农村综改办、省社会科学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卫计委、省林业局、省文化厅等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了专家组,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包宗顺所长担任专家组组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及扬中市、靖江市、东海县等相关起草单位参加了会议。

农村综合改革是党和国家加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手段,对于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此次农村综改系列标准主要围绕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旨在以扬中市、靖江市、东海县3个试点为契机,通过发挥标准化对农村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使农村资源配置有标可依,农村公共服务有章可循,农村治理效果有据可考。标准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第3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591号)批准立项,由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编制说明和标准文本汇报,逐条审议与质询后,认为十一项标准立意新、水平高、受众广,弥补了法律层面难以解决的实际操作问题,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同时专家组对如何进一步精确、精炼标准语言提出了建议。

此次会议进一步解决了农村综合改革中存在的资源配置标准不一和管理评价标准缺乏、政府效果评价与绩效考核难等方面问题,为今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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