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204起 处罚160家单位
发布:2012/09/29 10:15:18,浏览:864

27日下午,记者从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获悉,盐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将在所有乡镇(街道)社事办增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所有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最大限度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进一步筑牢盐城食品安全“网底”。

  据了解,今年以来,盐城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204起,责令整改168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盐城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肉及肉制品等8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585人次,执法车辆6822车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2391户次。在整治过程中盐城未发现上级通报的假冒伪劣葡萄酒、白酒、乳品,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瘦肉精”问题猪肉、病死水产品等违法食品。依法处罚了使用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取得许可开展餐饮服务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掺有异物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160家餐饮服务单位,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61.15公斤,罚款46.3095万元,并责令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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