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9/29 10:19:39,浏览:1418
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立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总局于今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南京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在8年质量兴市的基础上,出台《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季建业为组长、副市长华静为副组长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高台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南京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南京市城市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市政府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经过申报、资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南京市被国家总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下一步南京市将按照国家总局的创建要求,结合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力争在2年内完成各项争创准备工作,通过国家总局组织的专家验收,取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