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江苏省质监局通报8起典型案例
发布:2016/03/15 09:54:29,浏览:508

3月7日上午,江苏省质监局举行“3.15”系列宣传首场活动。省质监局副局长黄运海在会上通报了近年来质监执法打假8起典型案例。

省质监系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近年来组织开展17项执法打假行动,查办违法案件4126起、其中大要案295起,涉案货值4.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2起。这里通报8起较为典型的违法案件:

(一)朱占良销售不合格电力电缆案。根据举报,2014年6月,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阳光?帝景苑”小区配电工程使用的电力电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电缆无厂址标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涉案货值达115.78万元。经调查,电缆系淮安市清河区朱占良销售。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和朱占良违法所得,予以其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二)苏州上研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脲铵产品案。根据洪泽质监局移送线索,2014年5月,省质监稽查总队对苏州上研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抽样送检,其生产的“脲铵(多功能控释型复合氮肥)”为不合格产品,涉案货值达133.88万元,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了行政处罚。

(三)蔡建华冒用他人公司和伪造合格证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案。2015年4月,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石港镇“豪港花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蔡建华冒用南通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义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并伪造《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销售额达30.9万元,依法责令其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四)南京恒康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复混肥料案。2015年3月,南京市质监局对南京恒康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公司成品库60吨“沭花”牌含氯(中氯)复合肥料涉嫌质量问题,经抽检不合格,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予以行政处罚,监督其对问题产品进行了技术处理。

(五)刘卫民利用网络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康绮墨丽”洗发乳案。根据举报,2014年12月,南京市质监局对淘宝网“洗发护发世家1995店”店主刘卫民经营地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标注“制造商为头丽化妆品公司(DOORCOSMETICS.LTD)”的“康绮墨丽发元气洗发乳”734瓶,经韩国头丽公司鉴定为假冒产品,涉案货值2.46万元。南京市质监局依法没收假冒产品,予以刘卫民行政处罚。

(六)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2014年9至10月,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广日电梯公司上海分公司驻宜兴维保站进行检查,发现上海分公司2014年1至9月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宜兴“中星湖滨城”小区电梯,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

(七)上海德世爱普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违反认证规则案。2014年8月,徐州市睢宁质监局在开展认证执法巡查时,发现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体系的审核方上海德世爱普公司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依法予以德世爱普公司行政处罚。

(八)苏州恒远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案。根据举报,2014年6月,苏州市质监局对苏州恒远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已充装的过期瓶和螺丝瓶8只、未充装的螺丝瓶53只,依法责令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903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