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05/12 15:33:10,浏览:568
日前,淮安市启动“去产能”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和取缔一批质量低下、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产品企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提升供给质量。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的“去产能”产品包括: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
检查内容主要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禁止销售产品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有生产许可证,但超出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的,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发生变化而不申报重新办理审查手续的等;有其它质量违法行为的,包括:出租出借或转让、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书及标志、编号的,伪造产品产地、质量合格文件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掺杂掺假以及以加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等。
执法检查分阶段进行,5月中旬完成部署,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品企业的调查检查;10月中旬完成执法查处;10月底前为回头看和总结提高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或为达到整改要求的,移送省局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禁止销售产品和因生产许可条件不符合要求等被注销、撤销、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处罚后,报请当地政府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予以取缔。严格依法办案,对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惩原则,不得大案办小、徇私舞弊、放纵制假售假,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去产能”产品违法案件一律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