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就没有安全
发布:2016/08/02 09:48:11,浏览:405

专家呼吁建立民用无人机操作安全标准

近年来,国内无人机市场迅速扩大,产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专业及消费类无人机总产量已达到60万架,而无人机产业集中,数据显示目前仅总部在深圳的无人机厂商就达到了300多家,集中了国内超过75%以上的无人机厂家。而随着用户数量的急剧增加,无人机炸机、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显示,仅2015年一年,深圳无人机发生的事故就多达上百起。这些仅仅是报导的数量,还有许许多多事故发生在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可见无人机还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无人机“炸机”、伤人的事故频发却不单单是产品质量的问题。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天气、磁场干扰、产品质量和故障在无人机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仅占到20%,所以这些都已经不是无人机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了。但是如无人机“飞手”的玩具心态和一些新手训练不足导致的错误操作等人为因素占到80%。虽然目前对于无人机的管控也有一定的规定,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民航局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但其中具体细则模糊,如何申请、如何监管,都有待进一步制定。但目前民用无人机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商业化,如果不及时出台相关规定,将导致不少问题的出现。

这些问题凸显了现行无人机操作安全规范标准落后于市场急速发展的现实。如何把飞速增长的需求纳入合理的管制范围,既能细致到保护好空域安全和人身安全,又不越界到限制整个行业发展,这是业界和学界都十分关注的议题。为此有许多专家呼吁,应该为无人机的操作“立规矩”,从根本上保障安全,无人机在制造和应用方面得到合理规范,才能引导无人机的健康长远发展。

714日,记者参加了由深圳市技术标准研究院主持的深圳市地方标准《民用无人机操作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准启动会。《规范》的主编广东容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张力说:“因为安全是一个过程化的东西,仅仅几点是不能够保障安全。”所以在实际飞行作业过程中,应该要兼顾到无人机安全操作的方方面面。所以《规范》在人员的配置、培训,飞行作业时的安全制度,飞行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管理,和作业异常处置都提出了相应的规定,为无人机的操作提供一套较为全面的规范。

但也有业内人士在会议上指出《规范》提出的必要性做出质疑,由于目前无人机产品种类繁多,制造企业的水平差别很大。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密不可分,行业处于培育期、混乱期、超速发展期,行业标准一般也无法制定,即使制定也无实质意义。对此,深圳市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尚邓良显然不认同,他说:“《规范》所涉及到的内容是相当全面的,对于无人机企业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且不能等到事故发生了才制定标准,标准应该是要有一定的前瞻性。”

为了解决标准和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有一些企业代表根据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给出了一些意见,例如在《规范》编写中将民用无人机参考民航的无人机规定,根据无人机的重要来对无人机进行分级分类,或者将无人机通过专用和通用区别开来等等。编写工作组也表示之后会参考与会专家的意见,将《规范》编写更加完善。虽然目前《规范》起于初步阶段,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但也必须在不断的摸索中前进。不过《规范》的提出对于无人机的操作安全甚至对于无人机整个产业甚至是无人机的消费者而言都是十分具有参考价值,对保障无人机安全操作以及整个社会的安全需求都是很大的进步。

无人机的快速发展引来了各式各样的人投身到这个新兴的行业中,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吸引着不少资本的追逐,而这个行业还在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随着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标准的出台,标准已成为无人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重视标准的制定就是重视行业的发展。而整个行业,包括管理部门、研制单位及行业应用部门都在不断探索,共同推进无人机产业的标准的制定,以此来提升无人机产业的技术水平,让无人机更安全,让无人机行业发展更快、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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