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树立党旗下质检人良好形象
发布:2016/08/26 15:42:03,浏览:1043

质检总局党组结合系统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强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践行“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的价值理念,积极培育“以质取胜、保国安民”的质检精神,为质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在思想教育上真正严起来。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入脑入心。一是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组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摘编学习了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在人民日报、紫光阁等报刊上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力争把中心组建成深刻领会把握中央大政方针的“示范班”。二是发挥“质检大讲堂”的品牌引领作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发展为目标任务,以讲形势、学理论、强素质为主要内容,创办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载体——“质检大讲堂”,先后举办各类讲座46场次,受众30万人次,被工委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十大优秀学习品牌。三是发挥总局党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明确办学思路、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先后举办各级别党校班50多期,培训2300多人次,有力提高了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四是发挥党内集中教育的政治导向作用。注重抓住领导带头这个关键,突出学习研讨这个重点,坚持查改问题这个导向,强化从严从实这个标准,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

  二、在责任落实上真正严起来。把管党治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重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责任主体。党组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指导意见,成立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担任正副组长,党组成员和总师担任成员,对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直属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党组认真履行领导、用人、保障和管理责任,由党组副书记兼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并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党组会,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在总局机关完善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在直属系统推行党政同责、权责一致,突出强调各单位“一把手”抓党建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严格责任考核。紧紧围绕“述”“问”“点”“评”等四个重点,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并纳入绩效考核,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5年,总局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个司局级领导班子和3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对直属系统4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在作风建设上真正严起来。把管党治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重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抓党风。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把党建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把“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定期召开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二是促政风。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办文办会、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总局公文数量下降31%,会议数量下降28.3%,“三公经费”下降15.67%。三是转行风。推进依法行政和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行风检查和专项治理,在各级机关着重整顿学习氛围不够浓、工作作风不够实、纪律要求不够严等“机关病”,在基层单位着重整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庸懒病”,在执法一线着重整顿吃拿卡要、违规收费等歪风乱象。

  四、在纪律要求上真正严起来。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一是强化纪律教育。连续9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选取质检系统的100个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早打招呼、提前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了警钟长鸣。二是强化纪律约束。坚持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言行、约束权力的运行,着力建立健全党纪党规配套制度,在党务政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制定专门的办法,如直属系统推广应用电子监察系统,探索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采购、基建等工作事项的制度。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在直属局探索建立分片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机制,增强了纪律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加大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纪律审查、信访处理和巡视监督力度,注意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信访反映个人要求不严、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党政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一律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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