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养蜂规模达到41万群,年产蜂蜜2万余吨、蜂王浆210吨,产品远销日本、西欧、北美、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有近百家大大小小的蜂蜜生产企业,大部分蜂蜜生产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严格,规范生产,能保障蜂蜜及蜂产品质量和安全。但少数不良企业浑水摸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也不时发生;极少数企业原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在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省食药监局抽检了88家企业的499批次蜂蜜及蜂产品制品。其中,15家企业的26批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问题检出率达到5.2%。
记者了解到,这15家企业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蜂蜜产品中农兽残超标。
这类产品主要是以湖北神农蜂语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湖北汉明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随州市集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蜂蜜产品,这些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中检出氯霉素,违反了国家蜂蜜标准规定。
微生物超标严重。
这类产品主要是以荆门市新春养蜂专业合作社、湖北锦合归真蜂产品有限公司、武汉市田之源蜂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生产的蜂蜜菌落总数、嗜渗酵母超标。
品质指标不达标。
代表企业是湖北神农蜂语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湖北汉明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随州市集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多批次产品监督抽检质量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
疑似非法添加。
武汉市田之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甜蜜素。
根据当前蜂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湖北省食药监局明确了检查原料蜂蜜进货合规性、检查原料蜂蜜与成品蜂蜜产出比、检查原料蜂蜜购入价格和成品蜂蜜销售价格、检查蜂蜜及蜂产品制品的标签标识等工作任务。力争通过全面检查蜂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贮存销售等措施,严厉打击生产“指标蜜”、使用糖浆等其他物质生产假蜂蜜、使用蜂产品制品冒充蜂蜜等违法行为。
目前,湖北各地正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蜂蜜产品的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掺假掺杂蜂蜜、违规生产“指标蜜”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第一时间立案调查,查封问题产品,责令企业停业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卫生条件差、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未进行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或者原料蜂蜜与成品蜂蜜产出比、原料蜂蜜购入价格和成品蜂蜜销售价格存在疑点或者倒挂的,食药监将开展调查取证,追根溯源,依法处置。
约谈会上,蜂蜜生产企业对蜂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将加强品质控制、规范生产管理,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防止使用不合格原料,切实落实合格品出厂,同时与省局签订了承诺书。
湖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企业所在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遵守法律法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