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针对30款儿童玩具开展的比较试验结果,标称商标为“成乐美”等14款的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项目包括物理和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等。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的30款样品由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南宁大型商场、超市随机购买。样品价格从19.9元到599元不等,覆盖30个品牌,基本涵盖了国内高、中、低档的儿童玩具。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儿童玩具相关国家标准GB 6675-2014《玩具安全》和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和机械性能、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增塑剂)和电玩具安全性能。
检测结果显示,30款样品的可迁移元素项目(锑、砷、钡、镉、铬、铅、汞、硒重金属)检测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物理和机械性能、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安全性能三项均有部分样品未达到标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5款电玩类玩具中有6款不符合安全性能标准。主要表现为,不合格玩具在元件短路后,电池温升超过标准要求的限值,对儿童可能造成灼伤皮肤的危险,严重的还会引起电池电解液泄露,甚至发生爆炸。该项目未达标样品标称商标包括:美致模型、荣骏、成乐美、益智星、美蒂尔利、AGM。
7款样品邻苯二甲酸酯超标。邻苯二甲酸酯在人体和动物体内发挥着类似雌性激素的作用,可干扰内分泌,会影响儿童的生殖系统的发育。该项目未达标样品标称商标包括:胜雄、新威尔、芭美儿、星融玩具、美奇林、雅斯妮、欣妮。
2款样品物理和机械性能项目未达标。主要表现为存在小零件和薄膜平均厚度过薄。据了解,3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不应存在小零件。标称鹤山市保嘉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TOYSBR”拼插系列玩具含有小零件;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成乐美玩具厂生产的“成乐美”电动轨道车薄膜平均厚度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