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抽检:41款电动自行车商品不合格
发布:2016/09/30 10:40:18,浏览:438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公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有41款样品不合格,其中无法与标称企业取得联系的商品有7批次,声称假冒商品有1批次。

此次抽查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天津市达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追风鸽”A9型电动车;标称天津市天峰顺风鸟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顺风鸟”TDR-01Z东方之星型电动车;标称天津雅博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嘉禾”TDR01Z型电动自行车;标称无锡华美达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捷圣”TDR01Z型电动车;标称浙江特莱维狮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特莱维狮”14×A9-B型电动自行车;标称飞鸽集团天津自行车二厂(授权生产)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自行车厂生产的1批次“图形商标+KAILI 48-20型电动自行车,但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声称其未授权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自行车厂生产。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8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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