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0/14 16:57:41,浏览:516
根据新修订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6﹝81﹞号)规定,盐城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质监局)于9月28日至10月28日组织开展2016年度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盐城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而且也是我市第一个以“市长”名义命名的政府奖励项目,主要授予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质量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名额总数不超过3家,每家由市政府奖励50万元奖金。至今我市已连续举办三届评审活动,共有9家企业获评市长质量奖,有力推动了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