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0/19 16:24:43,浏览:499
近日,徐州市质检中心完成木家具产品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对江苏省内99家木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CCGF 305.3-2015《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6年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
木家具(wooden furniture)是指主要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木家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可能购买规模较大、具有相关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二是注意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等主要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是查看家具使用说明书,认真核对说明书上相关事项与所购家具实物之间的一致性。四是查看是否标注有害物质限量,如果没有不要购买。五是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在产生质量问题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