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坚持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并重
发布:2012/10/19 11:30:01,浏览:904

“创建工作是关系厦门发展的战略问题,是厦门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是顺民心、惠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走前列、作示范的内在要求。”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近日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上作出如此评价。

据了解,当前厦门面临资源土地匮乏、环境负荷加重的发展瓶颈,土地面积仅有1573平方公里,可用于开发建设的不到1/4。在此情况下,如何实现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拉动消费、自主创新、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转变,有效促进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是该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思熟虑之后,厦门决心走“以质取胜”之路。

“此次争创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全市各级部门提升质量强市战略意识,是对我市的一次大检阅。”于伟国认为,通过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可以更好地发挥中央赋予的“试验田”、“窗口”和“排头兵”作用,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更好地彰显厦门市作为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形象。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任务部署,于伟国早已深谙于心。他强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涉及制造、销售、服务乃至生产生活的全过程,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工作面广线长。厦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围绕打造名优品牌产品的聚集区、创新质量发展机制的先行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的示范区、深化两岸质量合作的试验区的目标,坚持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并重。突出抓好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大力提升4个方面的质量:一要提升产品质量。要打造更多的厦门创造、厦门服务和厦门标准,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抓住群众关注点,下大力气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要提升工程质量。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管理,扎实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提高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确保各个工程质量安全。三要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广“厦航式服务”,推动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搭建质量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推进服务机构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四要提升环境质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厦门市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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