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1/03 16:56:12,浏览:390
为了认真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打击煤炭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近日,甘肃省天水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煤炭产品经销企业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检,计划监督抽样110批次。
监督抽查主要依据《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煤炭质量和煤炭销售场所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严格按照GB475-2008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抽取样品,样品将按运输条件包装好,对检验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分别签封,并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此次监督抽查中,天水市质监局作为具体负责实施单位,将进一步加大与市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监督承检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检工作;并督促煤炭产品销售企业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对照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严把质量关口,保证经销合格产品和消费者信得过的产品,确保煤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