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1/10 16:57:53,浏览:492
近日,徐州市质检中心完成农药产品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抽查常州、连云港、徐州等地23家企业40批次农药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依据GB 23552-2009《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GB 20701-2006《三环唑可湿性粉剂》等产品标准及规范要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有害杂质质量分数、酸度、碱度或pH值范围、水分和违禁添加成分等。
消费者购买农药时要做到“四不买”:1、无农药标签或标签残缺不全的不买;2、标签上“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标示不全的不买;3、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不买;4、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不买。同时,在使用农药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对症下药。农药品种很多,特点不同,应针对防治对象,选用最适合的农药。二是适时用药。用药时间对了,防效才理想。如保护性杀菌剂一定要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芽前除草剂要在作物出芽前使用。三是严格掌握施药量。任何农药均应按推荐用量使用,随意增减易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效。四是施药要均匀周到。不能重喷或漏喷,以保证对作物安全,对病虫草有效。五是合理混用农药。混用后不能增加对人畜的毒性,有效成份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不能增加用药成本等。六是要安全施药。配药、施药要防止农药污染皮肤,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在操作现场要保管好药液、毒谷、毒种等,防止人畜中毒,剧毒、高毒农药禁止在瓜类、蔬菜、果树等作物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