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2/09 17:14:09,浏览:450
11月29日-12月1日,国务院参事、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张纲率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组对扬州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江苏省质监局局长刘大旺、副巡视员何西环,扬州市代市长张爱军、副市长何金发陪同考核验收。
12月1日,考核验收组正式宣布:扬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验收。
考核验收组认为,扬州质量文化底蕴深厚,质量强市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取得了突出成果。具体表现在:将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新动能,用质量文化融铸城市发展的新优势,质量技术基础为城市发展提供新支撑,以全民共享作为创建工作新标杆,营造了“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值得一提的是,扬州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质量效益评价体系,建立了反映质量与效益相互关系的评价分析模型,对全国城市走质量和效益发展之路具有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据悉,2013年,扬州市向质检总局提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请。2014年,扬州市创建申请获批,并获得“全国十大年度质量魅力城市”称号。2015年,扬州市通过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
三年来,扬州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对照标准,始终将质量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抓手,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强化质量创新,各项质量指标均得到了有效提升。期间,扬州市先后建立了质量强市组织保障体系、质量强市考评分析体系、质量强市宣传引导体系,着力构建“大质量”格局;搭建质量支撑、质量监管、质量提升三大平台,加强质量强市基础;突出打造精致城市、精致产业、精致生活,彰显扬州品牌特色。扬州市坚持“质量取胜”的工作理念,增强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走出一条具有扬州特色的质量型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