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汽车召回部分 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
发布:2017/02/07 10:20:26,浏览:514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109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41685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212日至201212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X1车辆,共计3926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1212日至201212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130i320i325i330i335iX1X5X6M3M6车辆,共计3775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上述安全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注:对于X5X6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气囊;对于其它型号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自20146月份以来,质检总局对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开展了缺陷调查,并发布了高田气囊安全提示。受调查影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客户。召回正式开始后,宝马授权经销商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以拨打宝马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录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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