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打击“瘦脸针”
发布:2017/03/21 15:56:28,浏览:500

2017222日起,北京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假药“瘦脸针”(即A型肉毒毒素)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美容场所17家,检查从业人员80余人,查验药品20余种共计1500余盒(瓶),美容器械15300余件,破获销售假药案5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名。

其中313日下午,执法人员查处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美博城和朝阳区姚家园地区的3家美容商户,在现场发现了涉嫌未经批准进口的“瘦脸针”9支和注射器。公安部门现场对涉案药品进行了查扣,并抓获涉案人员2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批准进入我国的进口药品,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必须有中文标识。本次查获的“瘦脸针”包装上仅标示英文或韩文,为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对相关单位涉嫌销售使用假药的犯罪行为,将由食药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惩处。北京市食药监局将配合公安部门继续追根溯源,追查假药来源,力争将违法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并在日后工作中努力探索监管新机制,持续有效打击非法经营“瘦脸针”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首都美容市场环境。

3.15将至,北京市食药监局特此发布美容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并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瘦脸针”(即A型肉毒毒素),切勿轻易相信虚假宣传自行购买或注射。

一、正确认识A型肉毒毒素

肉毒素是肉毒杆菌在繁殖过程中分泌的A型毒性蛋白质,具有很强的神经毒性。临床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适用于面肌痉挛、眼睑痉挛,也被用于治疗面部皱纹。2008年,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决定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采取定点经营。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仅批准上市了两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一种是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国产产品,商品名为衡力;一种是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生产的进口产品,商品名为保妥适 BOTOX)。医疗机构应当向经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指定的经销商采购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二、正确使用A型肉毒毒素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有很强的神经毒性,患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注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使用A型肉毒毒素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眼周局部肿胀、精神障碍、肌肉僵硬、说话流口水、头痛、睡眠障碍、感觉异常等。不当使用或过量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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