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5/10 14:51:50,浏览:445
为促进镇江市司法行政事业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标准化在司法行政各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日前,镇江市质监局与镇江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将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推动“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提升司法行政质量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开展四方面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各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着力在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等领域贯彻落实标准化。
二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标准研制,引导各类行业组织积极推进各类法律服务标准研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围绕执业活动、提高服务质量,研制发布具有竞争力、能填补现有法律服务标准空白的团体标准,力争研制一批成熟、实用、相对稳定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标准。
三是强化标准化建设的贯彻实施。努力营造了解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技能比武等方式,将标准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管理、服务的全流程和各个环节,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
四是培育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中开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培育活动,推出一批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有力带动全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2017年,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司法局(办)培育不同类别市级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到2018年,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司法局(办)培育示范单位不少于5个;到2019年,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司法局(办)培育示范单位不少于10个,力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至少有1家单位进入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