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住房安居政策
发布:2017/05/19 15:02:27,浏览:451

近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为本市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给予共有产权房、租房补贴等形式的补贴,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型企业。在该办法中,标准化高层次人才被列入B类和C类人才,可享受相应住房安居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在我市范围内担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的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被列为B类人才,可享受15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担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的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召集人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排名前三和二等奖排名第一的,列为C类人才,可享受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

该办法实施后,将更好地吸引标准化优秀人才在本市创业创新,促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提升创新创业的发展优势,为南京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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