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召回进口缺陷儿童用品69.9万件
发布:2017/06/01 17:13:18,浏览:548

2016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对40起存在缺陷的进口消费品实施了召回,涉及的缺陷消费品累计约114.32万件,其中儿童用品11起,数量达69.9万件,电子电器类消费品数量为36.0万件,一次性卫生用品数量5.9万件,其他类消费品2.5万件。

这是记者从近日由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主办、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承办的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获悉的。活动中,来自北京市第二中学亦庄学校的师生们还通过现场问答、实验室参观等方式了解了我国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相关情况。

近年来,全球消费品已进入大规模、批量化生产时期,缺陷消费品风险将给少年儿童带来的伤害远高于成人。

“什么是召回制度?哪些算缺陷消费品?”在宣传现场,作为技术专家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马强博士,针对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流程及儿童缺陷消费品召回案例,向作为学生代表的北京市第二中学亦庄学校的师生们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通过现场问答、实验室参观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我国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相关情况。

召回缺陷消费品是消除风险、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据了解,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了第一批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目录以及召回的相关规定。由于进口消费品的特殊性,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受理工作的公告》,明确了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负责缺陷进口消费品的监督管理,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风险评估中心)承担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受理企业的召回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标识不清或中文说明缺失这样的标签问题成为缺陷进口消费品的主要问题之一。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标识存在问题使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产品,导致消费品存在缺陷,而这也是近几年来质检总局“老生常谈”的一大问题,希望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消费品时需关注标签上的中文信息,将标签置于与产品质量安全的同等高度。

针对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质检总局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以跨境电商企业负主体责任,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追溯为主线的监管模式,并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努力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他建议消费者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了解境外市场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存在差异,不要盲目消费。如若发现问题,可及时通过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网站(www.racicp.org.cn)、邮件、电话或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反映进口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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