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6/19 16:54:55,浏览:4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36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韩小强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城关区五泉菜肉市场严许峰菜摊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mg/kg。标准规定为≤ 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权学英蔬菜销售摊位销售的豇豆,氯唑磷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 0.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社区厨房配送中心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 0.02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盐场北路农贸市场张烈东菜摊销售的西红柿,噁唑菌酮检出值为2(+)mg/kg。标准规定为≤ 2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静安门菜市场冯均洲菜摊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mg/kg。标准规定为≤ 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陶立雄蔬菜摊销售的韭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02mg/kg。标准规定为≤ 0.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甘肃省稽查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9月12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