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7/07 15:30:52,浏览:392
近日,省食药监局对酒类、食用农产品、矿泉水等产品进行抽检,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封村人参酒、人参蜂王浆酒、皇封村鹿鞭酒;公主岭市绿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源桶装饮用水;吉林佳粮玉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营养面(红烧牛肉味)等6种产品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抽检不合格产品为,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封村人参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1% vol,标准规定为42±1.0%vol。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蜂王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1% vol,标准规定为42±1.0%vol。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封村鹿鞭酒(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2.8%vol,标准规定为38±1.0 %vol。标称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3.5%vol,标准规定为42±1.0%vol。标称公主岭市绿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源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超标。标称吉林佳粮玉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营养面(红烧牛肉味),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白山市、公主岭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