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7/10 16:55:36,浏览:492
近日,从陕西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罐头、糕点等5类9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中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20克/盒榛子巧克力华夫脆(糕点)大肠菌群超标;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岩露饮用纯净水,耗氧量超标;西安市长安区兴唐食品厂销售生产的30g/袋亲嘴片,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这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菌落总数的超标、大肠菌群超标、以及耗氧量的超标均说明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等原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9月 5日 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