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对失信企业进行有力惩戒
发布:2012/11/08 11:30:59,浏览:1346

贵州省将出台惩戒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及时公布。在获取财政补贴、发行企业债券、贷款、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失信企业将受限或被禁入。

112召开的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贵州省将建立省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具体负责搭建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收纳在贵州省从事各项经营活动企业的信用信息,以工商、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物价、环保、劳动保障、公安、法院、信贷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分为守信信用信息和失信信用信息,根据失信信用信息确定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目前,《贵州省惩戒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预计今年底左右正式制定并付诸实施。

据了解,对于实施办法生效前发生并记录保存下的失信记录,不作为建立黑名单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机关、职能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表彰、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必须查询贵州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中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并针对各自职能分工采取失信惩戒联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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