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探索网购产品质量监管模式
发布:2017/09/19 16:42:18,浏览:112122

调查取证难,固定证据错综复杂;落地查处难,追溯源头力不从心。如何破解网购产品质量监管中的难点和痛点?日前,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与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签订共建互联网消费环节保障机制协议。

加强电子等新兴产业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网购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是新形势、新常态下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内在需求,是充分发挥电商协会作用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的需要,也是积极回应百姓对电商领域产品质量关切的迫切需要。监管部门如何加强电商领域产品质量执法工作,如何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将是质量监管部门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上海市质监局积极开展电商领域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以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和企业监管等4项措施,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由于目前“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在执法实践中的问题和难点,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将查处电商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作为近两年重点研究的课题,结合日常电商领域执法实践,力求在电商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预先发现机制、溯源调查机制和联动共治机制上有所突破,解决预先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和落地查处难等问题。

此次签订的保障机制,就强化电商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督促电商平台提供者落实相应责任进行了具体的界定。要求在网络交易中,电商平台提供者扮演展销会组织者和商场柜台出租者的角色,并且完整记录交易的每个过程。联合行业协会则督促电商平台提供者承担相应责任,加强对电商经营者的约束和管理,这也是电商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一个重点。

此外,从强化电商领域执法工作角度看,电商经营平台上信息众多、瞬息万变,可以通过两个渠道获取电商经营产品质量信息。一个是通过电商平台对产品的描述以及广告信息寻找是否存在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另一个是在消费者对网购产品的评价中发现违法端倪,从而发现违法行为线索。

协议双方表示,提高电商领域执法工作成效、提升电商产品质量水平,要靠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形成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电商企业对在其平台上经营的产品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查把关责任。因此,电商平台在建立完善审查机构和制度、严格履行审查把关职责的具体工作中,需要行业协会的指导和引导。通过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多方联动协作作用,这也为促进互联网消费环境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一种新的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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