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是第40个全国“质量月”,质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振兴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是广大质量工作者的共同责任。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监督管理是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山东检验检疫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实施召回5次,涉及智能坐便盖、卫生湿巾、加湿器3类商品,5个品牌、8个型号,共1342件产品。在近些年的召回过程中,该局促成国内首例二级经销商和商铺召回,国内首次对缺陷进口电动剃须刀、加湿器、卫生湿巾召回,首创“产品英文名称+条形码”召回方式,为进一步推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
强化风险监测,做到“有信息、必收集”,为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奠定基础。山东局对3年846批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信息进行分析,对293批不合格处置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对适用召回措施的积极启动召回程序。结合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C-RAPEX)审核情况,对问题品牌进口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其他直属局信息交换,与河北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开辟消费者“12365”投诉举报信息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消费者和企业投诉信息。
做好缺陷评估,做到“有风险、必评估”,全力推进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山东局建立直属局、分支局分级负责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加强与质检总局工业品风险评估中心的沟通,做到准确识别风险。紧抓调查引发安全隐患的缺陷原因,从警示缺陷、设计缺陷、制造缺陷等方面入手,对涉及缺陷的产品进行缺陷预评估。强化品牌进口渠道调查,针对非全国总经销商的召回主体,质检总局启动了国内首例缺陷产品的进口途径调查,为二级经销商和商铺顺利召回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
全力落实召回措施,做到“有缺陷、必召回”,力促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成效明显。约谈工作是缺陷召回的关键一环,是召回工作是否成功的分水岭,山东局每次约谈前均进行详细计划,努力争取达到约谈目的。“两沟通,一审订”督促企业做好召回计划,与企业、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积极沟通,认真审定企业提交的召回计划。督促企业按照召回计划在企业网站上发布公告、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召回产品、及时报送缺陷消费品召回阶段性、总结报告。
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对完善进口消费品全过程监管、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有很大作用,是履行检验检疫部门抓质量职能的抓手之一。下一步,山东局将进一步强化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充分结合目录外商品抽查、第三方检测、舆情监测、消费者投诉等工作,利用好12365、公众信箱、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缺陷产品的风险信息和伤害信息。同时,及时分析国外发布的通报召回数据,查找分析是否有同类消费品进口,主动挖掘召回案例,实现召回案例数量、质量的双提升。同时,继续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通过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营造“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氛围,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