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质监局的见证下,10家生产灯具的企业主动召回66批次、共计114万多件缺陷小夜灯,这是自广东实施召回制度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缺陷产品召回,表明其召回制度已逐渐走向常态化。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广东省质监局的积极推动下,企业不断转变经营理念,把消费者安全放在首位,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越来越得到企业的理解。目前,广东省有77家生产企业主动向省质监局备案召回了82批次消费品,全省缺陷产品召回数量达210多万件,约占同期全国缺陷消费品召回数量的1/3。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消费品的安全性要求日益增强。我国对缺陷产品的召回,有着明确规定,如果因为设计、工艺制造或标识的原因导致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产品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生产企业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召回缺陷产品。
据了解,此次生产企业主动向省质监局备案召回的小夜灯产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当装有彩色发光二极管之后,照明出来的色彩可能会吸引儿童注意力,让其去触摸或者把玩,产品经多次碰撞后会引发触电或者火灾的风险。二是产品外观像玩具容易吸引儿童注意,诱导儿童关注和摆弄,从而引发更高几率触电风险,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所采取的召回措施主要包括停止生产和销售缺陷小夜灯,销毁库存缺陷小夜灯,发布公告警示消费者停用缺陷小夜灯,以及为消费者免费更换零配件规避安全风险等。
此次企业大规模主动召回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小夜灯产品的行为,与广东省质监局创新转变工作思想,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有着密切关系。该局近年来将以往从以政府负总责、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要内容、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传统监管模式,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安全性”监管为主要内容、以风险警示和缺陷产品召回为主要手段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变,提升了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在企业层面的认同度和支持度。
此次缺陷产品召回的企业认为,任何名牌企业都有可能生产有缺陷的产品,召回了缺陷产品并不意味企业的产品不靠谱。企业一旦发现缺陷产品就主动召回,这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也是企业讲诚信、有自信的表现。
当前,随着产品质量监管越来越严,风险控制前移已经成为很多广东企业自发的行为。也意味着生产企业如果不召回缺陷产品,所暗藏的风险就很大。据法律界人士介绍,从民事责任上讲,企业生产的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时候,就会面临赔偿医疗费、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造成财产损害的,还要进行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从行政责任上讲,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罚款、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可能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还会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