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1/03 17:08:02,浏览:1855
10月31日,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有关情况。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纲要要求,质检总局采取5项措施大力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一是坚持“地方政府为主导、口岸运营单位为主体、检验检疫技术指导、相关部门联动”的建设思路,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二是制定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复核工作指引手册,建立标准统一、尺度明晰的建设指南。三是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业务全面的专家队伍,为全国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四是成立多部门联合考核组,对照指引手册要求,实施严格的现场考核。五是充分发挥质检总局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卫生条例(口岸)合作中心作用,多次联合举办国际会议和培训,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推广中国模式。
截至今年10月1日,质检总局2017年度全国《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检查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复核督导检查涉及全国1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32个口岸,有力地巩固和提升了相关口岸核心能力。
记者还了解到,为确保我国口岸核心能力水平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近年来,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各口岸运营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优化流程,创造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各检验检疫机构发挥技术优势,全力以赴指导辖区内口岸开展能力建设工作。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病媒生物控制、固液体废弃物处理等均取得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