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1/08 16:02:26,浏览:509
2017年11月6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经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败酱草(批号14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显微特征,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补骨脂(批号1603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
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北京时珍堂(宜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苍术(批号2017030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薄层色谱、含量。
经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香(批号1607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薄层色谱、含量。
经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批号161201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批号160629251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