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1/09 16:22:49,浏览:468
从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对流通领域管材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此次共抽查了漳州市城区16家经销单位的50批次给(排)水管材样品,样品合格率为28.0%。
本次抽查不检标识项目。本次共抽查的50批次样品中,经检验合格的14批次,不合格的36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28.0%。其中,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20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30.0%;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30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26.7%。
不合格样品中,有36批次产品密度项目不合格,有14批次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有22批次产品拉伸屈服强度项目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的纵向回缩率项目不合格,有7批次产品的落锤冲击试验项目不合格。
据本次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内在质量不合格商品名单》,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单位涉及东莞市航城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集龙塑胶有限公司、泉州亚特塑胶有限公司、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高品科技管材有限公司、福建建牌管业有限公司、集友集团、集友集团公司(福建集友塑料有限公司)、福建合亚塑胶有限公司、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联胜塑胶有限公司、福清市锐铭塑胶有限公司、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厦门台亚塑胶有限公司、东莞市沙田绿通塑胶有限公司、联宣科技管业、福建联宣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漳州市工商局表示,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已依法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对经营者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同时,漳州市工商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装修人员在使用管材产品前,不妨多留意一下,注意管材的管壁不宜太薄,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能有明显的气泡、硬粒、杂质等缺陷。同时,上面的标识应清晰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