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1/09 16:24:12,浏览:494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11月8日发布的《2017年度余姚市食品生产领域第三季度监督抽检结果公示》,2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7年第三季度,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桶装饮用水、酒类、豆制品、糕点、果冻、酱腌菜、饼干、粮食加工品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公示了135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信息,其中合格133批次、不合格2批次。标称余姚市城区南山寿星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大家哈”包装饮用水(17L/桶2017.07.18),被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标称余姚市万杰饮用水厂生产的1批次洪山山泉饮用天然水(18.9L/桶2017.07.26),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