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质监局:1批次配装眼镜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发布:2017/12/13 17:18:15,浏览:472

20171212日,郑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用乙醇汽油等11种产品质量进行了郑州市20171批监督抽查(郑质监监发[2017]16),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郑东新区、金水区、荥阳市、二七区、中原区5个辖区54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配装眼镜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 单光和多焦点》、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及《2017年第1批配装眼镜产品质量郑州市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配装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100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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