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13 17:21:40,浏览:485
12月4日,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在鉴定某企业报检的一批出口空运锂电池时,发现电池电量为34%,不符合《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电量不应大于30%的规定。该局立即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要求企业返工整理,待检验合格后再出口。
据统计,近年来国内外锂电池航空运输事故已有数百起。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曾经模拟飞机货舱装满锂电池,当电池短路时会释放出氢气,燃烧并强烈爆炸,甚至炸开机身。
昆山局工作人员介绍,《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要求锂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不得超过30%。由于此规则出台时间较新,且只针对空运锂电池,有别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海运锂电池没有对剩余电量作出规定。一些出口企业不了解相关规定,误认为符合海运条件的锂电池也符合空运要求,导致不合格事件发生。对此,昆山局提醒电池出口企业深入学习新规则,出口前可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不合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