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14 16:33:27,浏览:503
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消息,2017年第4季度,该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共抽到15家炼油企业生产的19个成品油样品,其中车用汽油7个、车用柴油12个,经检测所有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在本次抽查的15家企业中已有13家企业生产国Ⅵ成品油。
本次车用汽油抽查依据GB 17930-2016《车用汽油》、和《2017年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等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产品的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溶剂洗胶质含量、未洗胶质含量)、硫含量、诱导期、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及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柴油抽查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GB 252-2015《普通柴油》和《2017年柴油产品质量省监督专项抽查方案》等标准的要求,对柴油产品的色度、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润滑性、多环芳烃含量、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十六烷值、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总污染物含量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