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14 16:37:46,浏览:479
2017年12月12日,宜昌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饮料等9类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抽检15批次,不合格3批次。
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2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宜昌席妈妈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酵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7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 宜昌小大哥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芒果汁饮料,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203,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10)(单位:mg/k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宜昌小大哥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蓝莓汁饮料,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196,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10)(单位:mg/k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已要求相关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