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休闲服装等10种电子商务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5.0%
发布:2017/12/19 16:26:39,浏览:468

20171218日,质检总局官网通报2017年休闲服装等10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通报称,2017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休闲服装、床上用品、女式内衣、电热水壶、豆浆机、电磁灶、移动式插座、智能马桶盖、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背提包等10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抽查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抽查了506家企业生产的52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有13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0%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30%50%的有4种产品,分别为休闲服装30.0%,女式内衣31.2%,电磁灶34.5%,背提包50.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30%以下的有6种产品,分别为电热水壶7.5%,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17.5%,床上用品17.5%,移动式插座20.0%,智能马桶盖27.5%,豆浆机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样品来源。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凡客诚品、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1号店、麦包包等9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中,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休闲服装,涉及7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苏宁易购、亚马逊、凡客诚品等7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床上用品,涉及76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亚马逊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女式内衣,涉及80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苏宁易购、亚马逊等6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0批次电热水壶,涉及40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19批次豆浆机,涉及1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29批次电磁灶,涉及2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30批次移动式插座,涉及28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0批次智能马桶盖,涉及3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涉及7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亚马逊、麦包包等7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50批次背提包,涉及47家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抽查B2C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9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另外,在京东等8家电商平台抽查均以平台自营产品为主,在天猫平台抽查以旗舰店、品牌专卖店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问题导向产品。本次抽查产品根据往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信息、网上消费者重点关注信息和线上舆情信息监测结果等数据综合分析后,选取往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问题比较多、网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多和舆情关注度比较高的产品。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

  ()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智能马桶盖和儿童玩具产品安全问题突出。抽查发现的11批次智能马桶盖不合格产品中,有9批次存在接地措施不合格情况。抽查发现的14批次儿童玩具不合格产品,其中3批次的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不合格,有勒伤儿童脖子从而造成窒息或勒伤儿童手指的危险;7批次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覆盖面部,有造成窒息的危险;1批次的刚性材料上的圆孔不合格,易产生夹住儿童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危险;1批次的可预见合理滥用后的小零件不合格,易被儿童吞食;1批次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蓄能弹射玩具不合格,测试过程中产生小零件,弹射物被误射或误吞入口腔滑入咽喉可能导致窒息危险。二是纺织产品纤维含量和pH值不合格情况严重。休闲服装2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有9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女式内衣2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床上用品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三是电磁灶产品电磁兼容项目不符合情况突出。抽查发现的10批次电磁灶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端子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四是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达标现象严重。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5批次,有24批次产品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玩具安全性问题,智能马桶盖接地措施不合格,电磁灶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纺织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和pH值不合格,背提包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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