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21 16:49:10,浏览:451
2017年12月18日,烟台市质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11—12月,烟台市质监局对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制造6个大类、11个小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34家企业的234个批次产品,被抽查企业及批次合格率均为97.44%。
从抽查结果来看,该市大部分行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尚好,在本次抽查的6个大类、11个小类的产品中共发现6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其中:配装眼镜4个批次,制动盘 2个批次。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本次监督抽查信息在门户网站(www.yt12365.cn)公布,并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