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局发布2017年下半年直接组织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发布:2017/12/22 16:59:16,浏览:488

20171221日,湖北省工商局官网发布2017年下半年直接组织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直接组织实施2017年度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鄂工商函〔201749)2017年下半年,省工商局分别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门、恩施等地直接组织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共抽检成品油商品208组,检验项目合格202, 合格率为97.12%,较上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

一、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稳步提升

本次抽检车用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104组,检验项目合格103组,合格率99.04%,较上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抽检柴油(含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84组,检验项目合格79组,合格率为94.05%,较上半年提高5.16个百分点;抽检润滑油20组,检验项目合格20组,合格率为100%,较上半年提高2.86个百分点。从抽检的整体情况来看,我省流通领域油品商品质量稳步提升。

二、检验项目不合格油品问题相对集中

()不合格的检验项目较为集中。本次抽检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成品油商品共6(其中:车用汽油1组,车用柴油5),车用汽油检验不合格项目集中为硫含量;车用柴油检验不合格项目集中为硫含量(2)、闪点闭口(2)、密度(1)。汽柴油中硫含量超标,不仅容易腐蚀发动机机件,影响发动机使用寿命,而且容易造成大气污染,影响生态环境;车用柴油闪点(闭口)偏低,影响油品在运输、储存、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容易因敲击、碰撞等原因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车用柴油密度过大,可能造成车辆因不完全燃烧而冒黑烟、积碳等,造成发动机磨损,还会导致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污染环境。

()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相对突出。本次共抽检86家加油站的188组汽柴油商品,6组检验项目不合格汽柴油商品均抽自社会加油站。少数社会加油站,特别是位于乡镇、城乡接合部等偏僻地区的社会加油站,由于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对油品质量把关不够严格,或存在侥幸心理以次充好,违规销售劣质油品谋取利益,致使少数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不合格成品油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省工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成品油商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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