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12/28 16:56:50,浏览:503
2017年12月27日,质检总局官网通报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2017年,质检总局组织对塑料类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机械共3类16种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
其中,本次抽查范围包括切片机、和面机2种,共抽查了8个省、直辖市64家企业的75批次食品机械产品。经检验,28家企业的35批次产品合格,36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3%。共发现不合格项152项次,包括铝理化指标-镉1项、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性14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7项、非正常工作15项、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0项、结构23项、内部布线8项、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6项、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5项、接地措施22项、螺钉和连接1项。本次在生产领域抽查了62家企业的62批次产品,其中33家企业的3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2%;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其中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8%(有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同时被抽查到的企业)。本次抽查大、中、小型企业比例为1:1.1:3.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9.4%、53.8%、62.2%。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