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质监局通报眼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合格率为83.3%
发布:2017/12/28 17:03:27,浏览:518

近期,抚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60批次。结果表明,有50批次产品合格,1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3.3%

本次风险监测采集的样品,分别采自抚顺市县、区各大眼镜店。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对眼镜产品安全性进行评估。

本次所监测的样品中,有10批次配装眼镜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为:配装眼镜镜片顶焦度允差、配装眼镜的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配装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及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据介绍,镜片顶焦度允差为安全项目。该项目不合格表现为实际使用度数不符合佩戴者需要,引发视疲劳症状,长期配带会有近视加重的风险。

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为安全项目。该项目不合格时,镜片安装轴位与处方轴位(即人眼需要的视轴)不符合,严重时视物会出现重影、变形等,眼睛特别容易疲劳。

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为安全项目。理论上眼镜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应与人眼瞳距一致,这样的眼镜才能佩戴舒适,视物清晰。眼镜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出现偏差会影响佩戴效果,引发视疲劳症状。

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为安全项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移,视物时使外界物像移位,单眼的光学中心不一致,会出现双像使眼肌失去平衡,发生视疲劳、斜视、弱视、眼球双胀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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