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1/02 16:58:55,浏览:540
日前,质检总局官网公布了2017年11月进口不合格农产品相关信息。《11月进口不合格农产品信息汇总表(2017)》显示,来自10个国家和地区、12种、共28个批次的进口农产品存在不合格问题。
本次公布的进口不合格农产品,包括水果、种子和畜类动物等多个品类,涉及厄瓜多尔、荷兰、肯尼亚、美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其中,上海、云南、厦门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从来自荷兰、智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百合花种球、大花葱种球、橙和葡萄柚中检出草莓潜隐环斑病毒、南芥菜花叶病毒、鳞球茎茎线虫、柑橘溃疡病菌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从来自越南的8批次鲜龙眼中检出二氧化硫超标;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从来自缅甸的4批次虾蛄中检出镉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已对相关不合格农产品采取了扑杀、销毁或退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