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1/08 17:05:14,浏览:565
2018年1月5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7年山东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省药包材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实施检验。
全年共完成药包材抽检 195批(含应急抽检11批),重点对省内高风险药包材和上一年度省局抽检不合格的药包材品种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186批,不符合标准规定9批。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包材以及相关使用单位,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