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发布:2018/01/10 16:27:19,浏览:2026

2017年第114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

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根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经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政府积极创建,所在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或省人民政府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712月至202012月。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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